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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问题(五)

时间:2020-02-16 14:16:34 编辑:中国知网查重入口 阅读:

 农村基础设施是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,应集中力量开展水利、机耕、配套电网等建设,不断加大资金投入,逐渐完善信息、网络、交通、水电等方面基础设施。提升农村交通基础条件,重点发展农业旅游资源丰富和贫困地区,加大对其扶持,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带领农民脱贫致富。

河南省本身处于交通枢纽的重要位置,要凸显优势、大力发展交通物流业,鼓励如现代农业、健康养老、电子商务、物流重点行业优先发展、融合发展。以航空港区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大力发展航空产业,以郑欧班列为发展平台,国际海陆港为依托,大力推动交通设施建设,构建现代交通网络体系,将河南省的交通优势在“一带一路”中发挥的更彻底,从而塑造产业融合发展的契机。

4. 促进农业转型升级,提高产业融合水平

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、加快本省农村产业融合进程,离不开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。政府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借鉴先进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经验和教训。从整体出发,在财政方面扩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投入,使企业在税收、金融等方面获得优惠,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。继续扶持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,鼓励各个地区大力建设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,提高当地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集聚程度。

同时,继续推进相关企业的产业重组进程,进行资源整合,实现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。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作为主线,提升农产品质量,增加农产品生产效率,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的发展。

5.加强技术创新能力,提升产业融合效率

技术创新是产业融合发展源源不断的活力,河南省应该构建有利于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,以体制创新为基础,着力培育创新型、综合性企业,主抓重大科技项目,积极构建自主创新体系,着力推进产业的技术融合。

加强企业与高校及科研社会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,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,建立科技示范基地,建立科技示范户,同推进产业融合中产品技术的创新,鼓励等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的研发,加大资金投入,集中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,不断提升潜力行业和重点项目的创新能力,并且提高知识产权的维护意识 

6. 培育新型经营主体,探索协同创新机制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念新、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能力强,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者和生力军,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,更好地发挥引领、示范和带动作用,增强抗风险能力。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更好地面向市场需求、立足资源优势,推进农村产业链一体化发展。

一要围绕特色产业,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商业模式创新,引导其抱团营销,打造联合品牌,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质量认证、优势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能力建设。二要有效防治涉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问题,协助新型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,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利用“四荒地”开展农村产业融合活动,妥善解决新型经营组织的生产设备用地、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问题,积极稳健地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权的保护机制。三要大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领军型企业发展,鼓励其完善产业链、打造供应链、提升价值链、增强对农村产业融合的集成服务功能,探索协同创新机制。三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联合社,鼓励联合社带动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,引导其推进公共营销平台和品牌建设。鼓励探索企业与企业、农民与农民、政府与企业、合作社与城市社区等多种合作方式,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商业模式和融资机制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