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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规模结构单一、管理粗放、经营能力较弱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融合的能力有所欠缺,主要表现在:
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成熟。有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数量太少,缺乏创新能力,这不符合开发新业态、新产品,新模式和新产业能力的条件。河南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企业达到5000多家,但是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,仅有223家。农产品生产性领头羊企业数量基数大,但是规模较小、发展水平不高和质量犬牙交错;农村合作社,以资金或土地入股的很少,大部分的土地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中。
二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利益机制相对松散。农村地区普遍采取的是订单式农业和流转承包农业方式,大部分经营主体没有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,没有将农民的利益和经营主体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。在实行“公司+农户”或者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农户”模式中,各主体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,农民的收益小并且对市场话语权不高,降低了种植者的积极性。
三是先进技术要素的渗透力不强。首先,农业产业盈利能力较低,农业发展存在市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,导致先进的技术生产要素无法快速应用、社会资本方面投入意愿不足。其次,农民职业化经营程度不高,复合型人才匮乏。2016年河南省农业普查数据显示,大专及以上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为6.2%,(具体见图1)总体文化层次偏低,36-54岁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为45.4%,集体年龄偏大,家庭(或大户)农场经营者大多处于靠经验靠天种植养殖阶段,缺乏能够从事规模农业、现代农业所需的懂农业、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。
数据来源:2018年《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解读》
4. 产业融合资金欠缺,融资环境不容乐观
一是河南省农村产业融合的投资资金严重不足。政府没有针对性的贷款担保政策,财政扶持力度小,缺乏直接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专项扶持资金,部分龙头农业企业也存在着资金周转期长、投资见效慢等问题。
二是农村信贷要求的门槛高、额度较低,跟一般抵押贷款比,贷款程序更复杂,无法满足农村农业贷款需求。
三是农村融资途径少。大部分农村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,获取资金的途径比较单一,主要途径还是向银行抵押贷款和民间借贷。同时,大部分农村企业因为财务制度不健全,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融资。
5.资源环境重视不够,生态建设投入不足
发展经济应当兼顾环境,不能只想着发展经济的“经”,不考虑环境保护的“弦”,否则极容易导致生态环境出现负效应,影响河南现代农业发展,影响农村产业融合,。另外,现有村、镇管理中缺少量化、细化的环境污染治理和惩治措施,具体实施非常困难。地方政府在生态建设的投入不足,难以满足实际生产发展的需要。